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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黑河婚姻家庭1个月前

¥30.00

曲律师你好,我是女方,我和男方订婚彩礼是六万元,在我们两个人订完婚以后,我们两个就在一起同居了两年,在这个两年期间男方家里是开超市的,我在他的超市里工作了不到两年,没有给过我一分钱,他的手机里有这两年期间用微信给我转的钱,今天转五十明天转一百的,现在我们两个分手了,想知道这种情况我是全额退还礼金吗?,还是退还一部分,他现在已经起诉我了,我应该怎么做才是对我最有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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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佳音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北京市京师(哈尔滨)律师事务所

  • 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未办理结婚登记应予返还,如同居期间已经用于双方共同生活的可以举证予以扣减。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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