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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律师您好,政府主导的农村拆迁,拆迁协议注明‘安置房面积按照被拆迁人土地证载面积1:1比例进行置换’开发商了肆意压榨村民,交房时安置房公摊达到40%,能否参照《石家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令第192号》提到的公摊补偿系数?如不能,我该如何维权?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支撑维权?
李金亮律师 河北-廊坊 河北凌翔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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