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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通州区一名滴滴司机。在2019年12月24日晚11点多,在一家饭店吃饭。结完账以后。朋友多
少钱,我说320元,朋友说,也没吃什么怎么这么贵,我与朋友说了句大不了下次不来这吃了,饭店老板娘听到了,直接就说能吃的起就吃,吃不起就滚,操你妈的。所以就发生了争执,争执期间饭店老板拿长刀还有老板儿子拿铁棍从饭店厨房里出来了,拿刀砍了我2刀他儿子拿铁棍打了我3棍,刀砍在我左臂还有后腰的位置,因为冬天穿的厚所以左臂没事,但是腰是皮擦伤,就是刀砍的。铁棍分别打在我后脑一棒,左背部和又背部分别一棒。伤捡结果已出来,我是轻微伤,对方伤捡未构成轻微伤,对方只赔偿3000元,双方协商不成功。但是他们找人了,派出所不给处理怎么办,还让我们二次协商。完了再上报分局,关于误工费我是找医院开休息证明还是找我没有合同的公司开证明具有法律效应?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需不需要要求从新做伤捡鉴定
何竹兰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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