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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日照行业交流1个月前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我是新大一的 我不明白为什么最后又说了个五年,不是一年不用就撤销权已经消失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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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伟律师 山东-日照 山东辰静(日照)律师事务所

  • 你好,一年的期限是指你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一年内你享有撤销权,不使用的话,该权利消失;那个五年呢,是说不管你知不知道,过了五年,这个撤销权就没了!最后说一下胜诉权的问题,胜诉权一般与诉讼时效相关联,很多债权请求权过了诉讼时效,当事人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法院应当受理(这就是诉权),但由于你的债权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就丧失了胜诉权!(除非债务人同意履行债务)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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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军律师 湖北-武汉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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