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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给签订劳动协议,我工作6个月,除了当初定好的工资,也是一直延期超过50天才给发放,7月份之9月份工资3000,10月份到12月份因工作量增长加薪500,工资3500,但没有假期,没有休息日,从头开始就没有社保,没有保险,我决定辞职,但未能允许,我也曾和老板说过,你没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我可以走的,他就把话题岔开了,开会时我有录音,取消法定假期和休息日,工作中我也有照片记录,工资是支付宝转账,转账人是公司法人,另外老板不是法人,法人是她妻子,我要维权是要补齐从8月到12月份的补差工资吗,没交的社保怎么算,具体我都有那些补偿,去维权都去那些部门,谢谢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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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现为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业务范围以民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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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艺博律师,男,毕业于上海政法大学,曾为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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