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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乙方)承包了上海某项目工地(甲方)的幕墙安装工程,乙方聘请我到该项目工地做技术员,口头承诺我月薪17000元整,没有劳动合同;任职期间我了解到,乙方暂时在为甲方做点工;现由于某种原因甲方不在给乙方承包该项目,我向乙方索要工资时,乙方给我开出一张我在任职期间为甲方做点工的,要求支付我17000的工资证明(任职一个月);我现在打电话给乙方法人,乙方不接电话,无法再联系到他;我拿着证明去甲方讨薪时,甲方以他们结算工资的标准9000元整,不同意支付证明(乙方出据)上相应的工资,我该怎么讨回剩余的8000元工资?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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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平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研究生学历,现担任多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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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律师行业13年,办案经验丰富,具有良好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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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律师工作31年,担任法学教学工作,多家仲裁机构仲裁员。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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