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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前,前夫为了离婚,前夫的婚前房子赠与过户给儿子,当时微信上要求他住五年后才搬。我当时微信聊天记录讨论时,同意。后来因协议离婚不成,他法院起诉离婚。离婚前房产已过户给儿子,现儿子判决给了我。请问他所谓的我们之前聊天记录能算证据吗?他以聊天记录我答应过他住五年,拒绝搬走。当时只是微信讨论过,并没有任何书面的约定书。讨论时,他说过户,然后协议离婚,他要住五年。但后来协议不成。是他讼诉离的婚。请问我该怎么处理,我跟儿子要回家住,我能不能拒绝给他住。让他搬走,要收房。他算不算霸占房子。他会胜算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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