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江西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南昌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本人供职于人寿金坛营销服务部,任高级经理时长125个月,在通过2015年人寿基本法四季度考核要求后,在2016元月辞职。在2015的7月至11月任职期间被暂扣工资48316.08元,公司当时与我签订了协议,协议规定,在四季度达到考核标准将补发被扣工资,现在考核已达标,被扣工资应在2016年2月20号补发,但公司至今没有明确答复。请问我该如何做?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15683330033,微信:15213164407北京盈科
帮助人数:462人 粉丝人数:2022人
你的法律安全顾问、法律事务贴心管家-罗玉石律师,重庆君纵律师
帮助人数:18160人 粉丝人数:21006人
帮助人数:223人 粉丝人数:1489人
胡朝霏律师,法律硕士,北京市安理(重庆)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
帮助人数:20人 粉丝人数:668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