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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福建-厦门刑事辩护1个月前

¥10.00

有个主播以恋爱为名,索要礼物,期间有个人以1:10为诱饵,联合骗取人民币3万多,,这样的是否可以肯定他们与平台有关系?是否可以告这个平台?
问题补充:
我现在有在他直播期间的所有聊天记录,转账记录,手机号,微信,QQ。
下面是我在另一个在这个网站提问的人那里看到的:有个*直播,好像是涉嫌诈骗,很多个经纪人以主播第三方身份与金主聊天,让金主帮主播赢一把刷礼物的PK,然后答应其金主约饭、奔现等,借金主赌徒心理,然后骗取大量金额,其实有第三官方刷的礼物,所以就像无底洞一样,金主根本不可能赢,我也不知道算不算诈骗,我经朋友介绍,呆了两天,总感觉是诈骗,所以我就辞职了,但是他们又好像很正规一样,也不知道算不算诈骗。

查看刘龙祥律师的回答

刘龙祥律师 福建-厦门 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

  • 若能证明与人聊天的并非是主播,以及平台有相关诱惑的宣传则可以起诉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父亲强奸女儿长达5年,一直在施行,该定什么罪 904161人查看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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