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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经营资金紧张,单位股东集体决策向外借款维持公司经营,并以公司在建房产作为抵押,部分股东只向亲友借款,部分股东向亲友和社会群众借款。从单位犯罪角度来考虑,对于只向亲友借款股东能不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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