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静安区

首页  > 法律咨询  > 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北京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朝阳区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中建乐孚~IDM酒店研究院~杨艳

北京-朝阳区债权债务1个月前

¥30.00

您好,由于个人先前投资公司合同诈骗被查封报案后到检察院了可是还没有结果。目前当时投资其他的信用卡和做了网贷,信用卡欠款50万,网贷欠了30万,个人工资已经无力偿还每个月信用卡还款。信用卡网贷都已经逾期,个人是想有了钱挣了钱一点点还,个人名下无任何可以卖的东西了没办法还,会坐牢吗?

查看孙建君律师的回答

孙建君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 信用卡恶意透支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确定:
    第一,在司法解释中,对“恶意透支”增加了两个限制条件:一是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二是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所欠款项。这里面就排除了因为没有收到银行的催款通知或者其他的催款文书、而没有按时归还的行为。持卡人没有接到有关通知或者文书而导致过了一定的期限没有归还的,不属于“恶意透支”。
    第二,因为“恶意透支”这种信用卡诈骗犯罪是故意犯罪,因此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是该行为犯罪非常重要的构成要件。“非法占有”是区分“恶意透支”和“善意透支”的一个主要界限,只有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透支的才属于“恶意透支”,才构成犯罪。
    这次司法解释中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合近年来的司法实践列举了六种情形,比如明知无法偿还而大量透支的不归还;肆意挥霍透支款不归还;透支以后隐匿、改变通讯方式,逃避金融机构的追款等。这些情形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表现。
    第三,这次司法解释明确了“恶意透支”的数额,“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拒不归还和尚未归还的款项,不包括滞纳金、复利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第四,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法院未判决或者公安机关未立案之前,偿还了这些透支款息的,从轻处理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这样既依法追究那些“恶意透支”的诈骗行为,同时又发挥法律的警示和教育作用,尽可能地缩小刑事打击面。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别人欠钱不还,有15年了,怎么办 39428人查看

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527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