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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刑事辩护1个月前

女孩未满十四周岁,男孩18周岁,两人谈恋爱发生过性关系,女方家长报警,男方就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查看吕旦娜律师的回答

吕旦娜律师 浙江-绍兴 浙江大仓律师事务所

  • 18周岁属于成年人,14岁以下属于幼女,男孩肯定要承担法律责任。已经构成强奸罪,不论对方是否自愿。除非行为时确实不知道对方是幼女的,这种情况很少见,有些幼女长的显老早熟,脸上有皱纹之类,导致不知道是幼女,只有这种情况下可以在情节轻微没有任何危害结果的条件下免除刑罚,一般情况,出现这种问题,只要起诉,不管幼女是否自愿发生性行为,均按照强奸罪处罚。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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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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