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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企业工作8年半了,8.12爆炸我受到惊吓造成心律失常-窦性心率过速,休假了1个多月,回来上班公司要给我从进出口、采购员职位(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明确岗位和工资)调到品质部成品检验岗,属于下调,且跟原来的工作没有任何相关性,公司做出此决定未与我协商,要求马上执行,我拒绝了调岗,并积极与公司协商,人事告诉我没空,最后在开发区工会的指引下我找到公司工会说明了调岗的事情并希望能调回原岗,而后公司开会结果把调岗的岗位更换了名称,叫品质工程师,这个岗位我们公司根本没有,问其职责告诉我上岗自然就知道了,这样看似平级调动,公司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让调岗变得相对合理。因为原岗位已安排其他员工来做,我每天上班但未参与实际劳动,一直在上网、打电话寻求解决办法,期间公司给予各种处分,到最后以旷工三日以上把我辞退,没有给任何补偿金。我提起仲裁,等了很久的结果却是个坏结果。仲裁认为我请假时间较长公司安排其他员工做我的职位并无不妥,给我的调岗属于平级调动,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本次调整属于企业正常工作调整。说我虽然每天出勤但未参加实际劳动构成旷工。公司以我旷工为由辞退我并不构成违法解除,不支持赔偿金和少发的工资。请问:如果我起诉的话胜诉的几率大么?我应该在庭审的时候注重讲哪一点呢?非常感谢。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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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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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闻律师,河南邦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在郑州从业几年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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