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 江苏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 南京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女方以交往的名义,以家庭困难为由跟对方索要生活费,并让男方帮付各种生活开销,并且还编一些例如需要进行英语4级培训等事实上不存在的事情让男方给其现金。并且在交往的过程中同时还跟别的男人交往并开房。在交往6个月,总共从男方处获取现金总额达到4万元左右之后,坚决分手并删除联系方式。这样是否犯法?
李树真律师 浙江-嘉兴 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阙持金律师 江西-赣州 江西兴略律师事务所
广东骏道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以来经办了上百件案子,具有丰
帮助人数:9789人 粉丝人数:11319人
刘祥杰主任律师,广东祥杰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中共广州律协党代表
帮助人数:1534人 粉丝人数:3173人
知恒律师事务所于1995年成立,是中国最早成立的合伙制事务所
帮助人数:766人 粉丝人数:2751人
京师律师事务所的介绍,全国前三名的律师事务所,世界排名200
帮助人数:84人 粉丝人数:1257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