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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鞍山房产纠纷1个月前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五月份买的房子,7月份的时候签收入户房子,我发现房子有质量问题,我找到物业,物业说给我维修,但是迟迟没有给维修,11月份我找物业又说了,你把物业费交了,我们给你维修,就是从7月份开始收取我的物业费到第二年的11月份,但是7-11月期间,物业没有给我房门钥匙,一直都没入户,给房门钥匙是从11份交物业费开始给的,我这个问题,我家的物业费,是不是应该从每年11月份开始收取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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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志强律师 辽宁-沈阳 辽宁京玉律师事务所

  • 您好,如果您能够证明物业是11月份才给您钥匙,那么物业费应该从这个时候为起点开始缴纳。我们所在鞍山和沈阳都有独立办公地点,有需要您可以点击我的头像电话详细咨询或者约时间来事务所面谈。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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