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营口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广东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深圳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寄凉生

广东-深圳婚姻家庭1个月前

¥10.0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那就是说,在第三方不知道该约定的情况下,即使是一方所负的个人债务,也要由双方共同偿还,这不是等于将个人债务认定为共同债务了吗?那么,《解释》的规定和《婚姻法》的规定不是相抵触吗?

查看刘溪律师的回答

刘溪律师 广东-深圳 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

  •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我们可以深入聊一下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退伍军人在党50年补贴政策文什是那一级国家政府? 265661人查看

何光清律师 四川-宜宾 四川竹都律师事务所

请问一下退党有什么后果吗 144228人查看

陈岭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我生了儿子的孩子,可以和我儿子结婚吗 128512人查看

颜志好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舜点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052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