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内蒙古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呼和浩特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您好,我有朋友之前入职一家公司去做行政文员,结果入职后让她去干推销。她干了三天之后就不想干了,但是入职协议已经签了,合同上写的10月10日起,签署的日期是10月11日,14号她觉得工作不合适想辞职,但是协议有一条乙方在任职期间擅自离职(不到十个工作日),旷工,未按正常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公司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300元,除追究其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薪资有权作为违约金处理。我记得劳动法说的是试用期内只要提前三天口头或书面通知,就不能算作擅自离职。所以如果14号也就是今天(周一)提离职的话是不是19号周五就可以不用再去公司了,然后也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2012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至今,在河北厚正律
帮助人数:1183人 粉丝人数:3767人
王磊律师专注于合同纠纷、民商事诉讼等领域的研究,在诉讼业务和
帮助人数:322人 粉丝人数:1253人
帮助人数:6606人 粉丝人数:8467人
自2017年参加工作,有在法院工作的经验。自执业以来,与多家
帮助人数:446人 粉丝人数:1371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