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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s麦兜v

山东-青岛合同纠纷1个月前

¥5.00

公司8月16日给我下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我9月14号劳动合同提前终止,让我9月10前去人事部办理解聘手续,9月10号却拒绝给我办理解聘手续,9月12号又下达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原先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作废,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请问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真的作废了吗?本人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算辞职还是被辞退,能否要求公司违法解聘的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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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继敏律师 山东-青岛 北京市京师(青岛)律师事务所

  • 这个要看最后的通知,目前公司还没有跟你解除合同的。如果你没有履行通知解除合同,公司可以不给你补偿并可以要求你赔偿损失,而且你也不可以领取失业救济金的。估计是公司不想承担经济补偿金,所以就收回解除合同通知,等你自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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