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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今年结婚十月份满两年,现在因感情不和而离婚,没小孩,结婚时他们给了4万彩礼,让我们陪嫁了两万多的家电,扯证后买的,现在离婚他要我退还彩礼,我说彩礼是两个人没有同居没有共同生活而分开女方应退给男方,我们结婚一年多已经共同生活了是退还不了的,如果离婚我陪嫁的家电和他们给的彩礼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离婚我能拿到属于我怎样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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