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首页  > 法律咨询  > 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天津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和平区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小跛罗

天津-和平区债权债务1个月前

¥5.00

从2013年至2014年朋友从我这里陆续借了三百万元,因个人原因,一直没还上,2014年打了总借条,后又过了2年,还是没还上,后面过2年打一次,前面的借条撕掉,直到2018年又打了条直到现在,借条明确,年息百分之十二,如到期没还利息加倍,那么做为我来说,打官司,我的本金和利息应该是多小?一直没弄清楚,我应该怎么算?

查看刘艳春律师的回答

刘艳春律师 天津-滨海新区 天津涧联律师事务所

  • 你好,你们后补的借条,具体怎么写的呢,具你描述如果重新约定还款期限,那在这期限前还款年息12%,超过期限为年息24%本金应该还是你们之间的借款总额。建议带着相关借条详细咨询。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别人欠钱不还,有15年了,怎么办 39390人查看

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980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