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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事业单位工作了四年,派遣形式,现合同到期不和我签了,给我四个月补偿金,这点没有问题。合同两年一签,第一次签的时候是15年8月,试用期六个月,合同两年,请问合法吗?是否可以要求赔偿,赔偿是与工资的差额有关还是只要履行了试用期都需要赔偿?另外,本单位200人,派遣员工超过10%
孙连永律师 天津-南开区 天津得依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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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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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十六年,专注于房产纠纷、建筑工程、物业租赁、公司股权、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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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毕业于山东大学(985、211、双一流A类)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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