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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父母给与子女共同购买房子,房产证由子女一人名字,父亲当时说是给子女购买。当时子女支付一部分房款,其余有父母亲支付。父亲去世,留有母亲想要问房产。父亲有一手稿,写一个购买房子借支房款,没有任何签名。这个能不能政作为证据,撤回房子归属?目前2000年这房子已经被开发,已房子赔付房子。还能属于全是父母共同购买的房子吗。
张军律师 河北-石家庄 河北君和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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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毕业于山东财经大学,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擅长民商法,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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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执业以来在纠纷案件处理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擅长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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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丽媛律师,山东哲法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山东大学法学本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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