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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三家机构一起与开发商签合同租了一楼和二楼的写字楼。一楼我一家承担厨房的房租,剩余楼梯过道的房租三家机构公摊。二楼三家机构承担各自区域的房租,剩余过道卫生间三家机构公摊。当时为了免租期有六个月,我们三家签了同一份合同,合同并未注明三家机构的面积,这是我们三家机构口头协议协商,再一起汇总房租交给开发商的。现在,我这家经营不善,想要搬走倒闭了,但是另外两家机构并不想搬走,请问我该承担哪些责任呢?我能搬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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