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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健身房办了一张38元半年的健身卡,交了666元赌约金,这个赌约金返还的要求是:每个月打卡4次,每次45分钟以上(腊月和正月按一个月计算),卡的开始日期是19.1.1结束日期是19.6.30。我1-6月每个月都打卡四次及45分钟以上,现在到了返还赌约金的时间,健身房的客服说按照农历的月份19.1.1-19.1.5算一个月,19.1.6-3.6算一个月(之前合同里写的正月和腊月算一个月),以此类推到健身卡结束日期6.30日刚好六个月,客服说由于我1.1-1.5之间打卡没有达到4次要求,所以不给返还赌约金,由于再合同上签了(本人已阅读以上条款,确认无误全部同意)的字眼,所以想问一下还可不可以反驳他1.1-1.5没有一个月的时间并且之前没有告知这几天按一个月来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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