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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δράκος

广东-韶关合同纠纷1个月前

¥10.00

本人原在湛江工作,六月一日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愿续签。两个月后公司要求本人回去办理离职手续,才能发补偿金。但本人现已经在韶关老家,应新工作不能过去怎么办

查看侯志平律师的回答

侯志平律师 广东-韶关 广东韶扬律师事务所

  • 应当配合公司办理离职手续 并做好工作交接

    1个月前

  • 办理离职手续公司不是应该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通知劳务者办理么?我公司并没通知过。现在两个月过去才叫我过去办理,合理么?

    1个月前

  • 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经济补偿金

    1个月前

  • 工作已经交接完,现要求我必须回去签署离职证明才发补偿金。可我真没时间过去,因为太远了,来回起码要两天时间以上。离职文件,让他们寄过来也不行。请教一下,现在改怎么办呢?

    1个月前

  • 可以邮寄送达 如对方坚持,可到当地劳动局投诉

    1个月前

  • 好的,谢谢您。谢谢您了!

    1个月前

  • 值得一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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