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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肇庆婚姻家庭1个月前

您好!我是女的,我想跟丈夫离婚,我提出的,我想要孩子的的抚养权会叛给我吗?

查看梁锦雯律师的回答

梁锦雯律师 广东-佛山 广东殷华律师事务所

  •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根据《婚姻法》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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