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海东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法律顾问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顾问法律咨询 > 南京法律顾问法律咨询

+Puzzle惠姐

江苏-南京法律顾问1个月前

贷款方: 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胡晓明
地 址:_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28-38号德力西大厦1幢15-17层
工商注册号: 91330000343973322D 注册名称: 360金融集团旗下消费信贷有限公司。

借款方(姓名) 收款账号:
电 话: 身份证号:
借款方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我们给借款方的承诺是履行合同后当天即时放款。第一条 贷款种类:___人民币____借款金额 3万元整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______个人消费_______ ______

第三条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日息___0.05%___按月收息,利随本清。

第四条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自2019_年 6月25日起,至2021年6月25日止。分24期还款,每期还款金额为1400元可提前还款 提前还款无后期费用) 一个月为一期

第五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 个人收入___ _______2.还款方式:__ 银行 代扣还款 ______
第六条 保证条款:借款方请____蔡雄卫____作为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正式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 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办理贷款银行所有手续,本合同当天生效必须当天办理
第七条 违约责任:除本合约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合约约定时,由要求接触方承担法律责任,并请求损害赔偿及费用(含律师费)。任何一方违约合同规定不履行合同时,都应当承担违约金五到十万元,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当天生效,必须当天办理。
1. 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借款方账户中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2. 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

查看李刚律师的回答

李刚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

  • 你的问题是什么?
    要解决什么问题?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伪造村委会印章什么罪 1749人查看

纵许彦律师 安徽-宿州 江苏彭城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404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