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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和孩子母亲没有结婚证,但是举办了婚礼。孩子出生以后,孩子母亲和别的男人来往,我们两就分开了。分开的时候双方自己写的协议是孩子归母亲,我每个月给1000抚养费以及一半学费。现在已经分开两年了,孩子母亲要求给孩子改名字。请问这种情况我后续能不给抚养费吗?
王涛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董建春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
高景文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正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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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2016年3月至今,于江苏一正律师事务所执业。自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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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税务筹划、公司合规经营。秉承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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