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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心(洋洋)

重庆-涪陵区债权债务1个月前

¥30.00

如果出借资金为出借人的房屋抵押贷款,若对方的实际金额比借据金额多出一倍,但是全部都是用贷款的钱出借,对方不按约定时间还款,不承认口头约定的利息,该怎样起诉实际的借款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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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语律师 重庆-江北区 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

  • 1.借条金额是民间借款关系的基础证据。2.出借金额大于借条金额的部分,由你准备银行转款凭证证明。3.利息按借条写明的利率计,如果没有写明,就只能按银行利率计算。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别人欠钱不还,有15年了,怎么办 39407人查看

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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