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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经济纠纷1个月前

青岛房屋空置期间物业费如何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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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心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荣真律师事务所

  • 根据《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青岛市物价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下发“关于明确物业服务收费相关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空置物业收费减收比例规定为物业服务费按照不超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60%交纳。这项政策只适用于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其中,前期物业服务是指业主大会成立前的物业服务。
    青岛市空置物业收费减收的办理程序规定为:房屋空置6个月以上的,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经物业服务企业确认,原则上以水、电、气均未使用为衡量标准。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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