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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WHO

上海-徐汇区公司法务1个月前

¥5.00

根据之前的问题,公司发出OFFER后不予签约,现电话沟通之后收到我的赔偿要求后,公司重新发出通知,在OFFER约定的缔约日期后14天才予入职,请问现在可以根据什么条款要求赔偿?是否只能主张这14天的损害?若在同意该新入职日期的情况下,能否要求公司赔偿损害?若公司不同意,是否还算缔约失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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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亚宁律师 上海-徐汇区 上海序伦律师事务所

  • 60"

    1个月前

  • 不好意思这么晚打扰。之前我还没有发出损害赔偿,只是提出按照OFFER入职 或者给到解决方案。今天口头上提出要求赔偿。

    1个月前

  • 58"

    1个月前

  • 好的 明白了 谢谢您。就是去不去都只能吃亏了 。。

    1个月前

  • 42"

    1个月前

  • 值得一听

    国有控股是国企吗?。。。。。。 25962人查看

    卢文德律师 广西-贺州 广西佰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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