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于劳务关系的责任分析
个人劳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如果临时工与雇主之间形成的是个人劳务关系,且临时工是在为老板提供劳务的过程中撞伤了人,那么老板作为接受劳务的一方,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用人单位与工作人员关系:同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如果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包括临时工,如果其被视为用人单位的一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这意味着,在这种情况下,也应由用人单位即老板来承担赔偿责任。
二、关于侵权责任的具体承担
老板在承担侵权责任后,如果认为临时工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可以向临时工追偿。但这一过程中,需要老板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临时工的故意或重大过失。
如果被撞伤的人因此受到了财产损失或者人身损害,老板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赔偿被撞伤人的损失。这些损失可能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用等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具体数额的确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进行协商,如协商不一致,可以诉诸法律途径解决。
三、特殊情况的考量
虽然工伤保险在此情境下可能不是直接相关的法律问题,但如果临时工是在工作过程中受伤(而非撞伤他人),那么工伤保险的考量就变得重要。然而,这与当前讨论的“临时工撞人”问题不完全一致,但仍反映了用人单位在员工工作过程中发生事故时可能需要承担的责任。
综上所述,临时工在为老板提供劳务过程中撞伤了人,老板是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具体责任的大小和范围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