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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刑事辩护1个月前

教育机构说是某大学的老师,后面我去某大学的官网以及老师了解没有和任何机构有合作,让骗了3580元贷款分10期,已经交了358元。签了合同,根据24小时我是犹豫期,但对方说已经开了课不给退款,还让我补交1700元服务费和开课费用。我可以起诉+报诈骗警立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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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佳道嘉事务所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佳道嘉律师事务所

  • 您好。这家机构打着与某大学老师合作的幌子招揽学生,涉嫌违反广告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这种情况您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举报,如查证属实可通过相关部门帮忙索回款项,或者您也可以搜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退还学费。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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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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