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未经合法授权或许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其立案标准如下:
一、对于非法转让土地相关的行为都将被视为犯罪行为的构成要素进行侦查及审判,这些行为包括出售、赠与交换土地等方式,只有集体中的相关人员才能够转让使用土地。若有他人以不法手段将属于国家保护范围内的土地资源非法占有进行经营买卖行为将会以犯罪进行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有如下三种情形:包括数量数额标准情形(即对“情节严重”)加以界定等标准来构成;擅自实施行为的犯罪情况以及处罚涉嫌出现贿赂他人收受或寻租返还不正当管理等形成财产滥用使用并持续进入司法机关侦查的刑事犯罪行为情形等。涉案土地的数量与犯罪所得利润均将对犯罪行为量刑产生影响。在处罚力度上将会依法从重从严进行打击犯罪力度,杜绝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发生。而对于倒卖行为立案标准上包括以牟利为目的出售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土地的行为都将视为倒卖行为。同时,司法解释也明确了非法获利数额的认定方法。因此只要满足以上条件就可以依法立案调查。而对于违法所得的数额在司法解释中也作出了规定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并结合行为动机来进行考量是否可以确认具有重大的违法所得表现依法执行进一步的程序侦查定罪量刑。对于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的行为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两种形式。对于自然人主体而言需要满足年满十六周岁并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才能成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主体;对于单位主体而言其范围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团体组织也包括私营公司以及具有土地承包资质的商业企业集体或个人等行为主体都可以通过司法机关依据法定的权限审查而展开有效司法流程的进行对其涉及不法事件的证据材料的追查与执行罚判文书有效规范社会秩序得以良性回归公平正义的精神来遏制社会问题的不断蔓延侵害更多的相关个人合法权益予以应有的制度性保护合法权益来追究法律处置主体的合法权益的同时满足行政处罚效果的出现引起震慑以及普法教育的提升效应显现为目的化提高群众的知情权了解违法案件信息的详细客观性以及具备依据维护社会的稳定性形成良好的管理机制运用以及遵守法制的正义氛围逐步形成完整独立的处罚机制的合法性环境能够作为进一步依据完成公平化的规范模式处置效应结果的统一公正进行积极展现自我工作机制的合理有效处置流程形成完整的司法审判体系的有力支撑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