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损害赔偿法律咨询 > 福建损害赔偿法律咨询 > 厦门损害赔偿法律咨询
在公司所在的写字楼地下停车场骑车(写字楼所有公司的非机动车和汽车都停在地下一层)出去时被汽车电子出入闸口的横杆打到眉角流血破口,可能会留疤,写字楼物业方是否应该担责赔偿医药手术费和请假就医的误工费、交通费? 个人认为物业收了9元的非机动车停车牌费就应该承担事故责任,且闸口的横杆设置在转角处另一边是盲区,且没有立牌提示,该处还是上坡,骑自行车在这里正好要加速上去,造成该事故.物业方却认为停车牌只是为了防止外车进入并没有义务承担非机动车事故责任,请问物业方是否应该承担一半的事故责任进行赔偿?
王慎云律师 山东-济南 山东明湖律师事务所
李成竹律师 浙江-杭州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张志霞律师 山西-太原 山西鼎邦律师事务所
帮助人数:9人 粉丝人数:388人
吴月华律师具有法学、金融学双学位,曾任职某大型央企和吉林省某
帮助人数:259人 粉丝人数:1109人
擅长侵权类纠纷,工伤人损,债权债务,买卖合同,离婚继承纠纷,
帮助人数:2714人 粉丝人数:4952人
硕士研究生毕业,擅长领域:婚姻家事、合同债务、征地拆迁补偿纠
帮助人数:61人 粉丝人数:220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