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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行业交流1个月前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案件能不能风险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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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英律师 四川-成都 广东(知恒)成都律师事务所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案件可以实行风险代理。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有四种情形除外:婚姻、继承案件;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因此,对于一般的劳动争议案件,如“确认劳动关系纠纷”、“经济补偿金纠纷”等,只要不属于上述四类禁止风险代理的情形,就可以实行风险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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