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渭南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 山东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 淄博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山东-淄博刑事辩护1个月前

¥19.90

你好,是这样的,今年四五月份认识了一位按摩技师,然后跟他喝酒吃饭上床并且给他转了1000块钱,是我主动转给她的,后来我们相处了有一个多月吧就没在联系。这两天她可能是被警察抓了,警察给我打电话让我去配合,估计是因为转账问题,我该怎么给警察说呢,会不会被定位涉嫌嫖娼啊

查看孙健律师的回答

孙健律师 山东-淄博 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所以,如果是一般的行政处罚,追诉时效是2年;但如果是涉及治安管理方面的行政违法行为,追诉时效则为6个月。你上述行为如果超过六个月,那就不该处罚。再一个进行相关行政处罚要有确凿证据,如果你拒不承认并且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也无法对你进行处罚。建议你再等等看看情况。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父亲强奸女儿长达5年,一直在施行,该定什么罪 904152人查看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461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