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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经济纠纷1个月前

你好,请问采取书信,电子邮件形式,直接在国家信访局网站投诉,算不算越级上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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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华平律师 广东-深圳 广东格明律师事务所

  • 采取书信、电子邮件形式向国家信访局反映问题不算越级上访。

    2014 年 5 月 1 日起,国家信访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开始实施,该办法规定信访部门不再接待越级走访,但通过网络、邮件等形式进行信访则不受限制。这意味着群众可以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网上投诉等书面形式向相关部门反映诉求。这种方式既方便了群众表达诉求,也有利于信访工作的规范化和信息化管理。

    不过,在进行信访时,建议信访人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的“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机关提出信访事项,以便问题能够得到更及时、有效的解决。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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