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的问题,以下是相关解答:
1. 垫付费用是否可报销:
• 一般情况下,您作为全责方前期垫付的费用是可以向保险公司报销的。在交通事故中,首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交强险的医疗费赔偿限额为18000元(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会有调整),如果超出了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就由商业三者险根据保险合同进行赔偿。如果您投保了足额的商业三者险且不存在保险公司免责的情形,那么您垫付的合理费用在后续是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一些自费药部分,保险公司可能会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扣除。如果您认为自费药的使用不合理,可以申请鉴定,把不合理的费用剔除。
2. 不垫付的后果:
• 如果您选择不垫付医药费,从法律层面来说,并没有强制要求全责方必须先行垫付。但是可能会产生一些不良影响,比如在道德层面可能会受到伤者及其家属的指责,影响您的个人形象和声誉。
• 如果因为您不垫付医疗费,导致伤者因无钱医治而出现严重后果(如因未及时治疗导致病情加重、伤残甚至死亡等情况),且您负事故的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那么可能会构成交通肇事罪,会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此外,伤者自行垫付或请求保险公司在其保险限额范围内垫付后,待受害方治疗结束后,受害方以及保险公司都可以依法向您追偿。
作为交通事故的全责方,您需要承担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
1. 人身损害赔偿方面:
• 医疗费:根据伤者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等,按照医院出具的费用清单、发票等凭证进行赔偿。
• 误工费:如果伤者有固定收入,按照其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如果伤者没有固定收入,则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无法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护理费:根据伤者的护理需求,按照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或者当地护工的报酬标准计算护理费用。护理期限一般根据伤者的伤情和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 营养费:根据伤者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适当确定营养费的赔偿金额。
•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 残疾赔偿金:如果伤者因交通事故致残,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