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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在小红书里的帖子里评论附上饭店老板发的朋友圈并说“这老板还觉得这事因祸得福了6这种做法不仅仅只是让一位顾客生气吧?把顾客吃剩的米饭再倒回锅里就可以类比火锅底料重复利用吧?真诚道歉整改本就是该做的事,用不着在圈里沾沾自喜吧”这段话,有六个人点赞两个人回复。现在饭店老板说侵犯了他名誉权,请问我构成犯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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