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盐城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广东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深圳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电脑用户

广东-深圳债权债务3天前

执行中与被执行人经办人达成协议,但经办人未按协议约定时间划款,现款项在法院执行账户,经办人以第三人、案外人身份为由,要求退还款项,请问有法律依据吗?

查看沈怿律师的回答

沈怿律师 广东-深圳 上海数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 案外人应在执行标的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异议。说明如果款项还在法院账户中,案外人应在法院处理该款项之前提出异议。对方提了执行异议,会有一段异议审查期间,这个期间,法院不会对执行标的进行处分,也就是说不会直接划款到你的账户,会审查对方提出的异议。所以需要看你这边当初和对方的经办人有无纸面协议,经办人是否有被执行人的授权,或者有无其他证据证明经办人是取得过授权的的证据,提供给法院,如果法院认可我们的观点,即会驳回对方的异议申请,继续执行款项。

    3天前

  • 经办人属于案外人吗

    3天前

  • 他是代表被执行人,有授权,不算法律意义上的第三人,

    3天前

  • 值得一听

    别人欠钱不还,有15年了,怎么办 39367人查看

    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080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