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三亚

首页  > 法律咨询  > 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西藏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山南地区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西藏-山南地区经济纠纷1个月前

恋爱期间有些红包和转账记录是没有备注的,要求返还可以拿回吗

查看陈二磊律师的回答

陈二磊律师 海南-海口 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

  • 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互送礼物或是支出金钱的消费活动,一般属于赠与性质,赠与已实际履行原则上不允许撤销。比如“520微信红包”、纪念日礼物等,一般应认为是维系感情的必要支出或系双方的共同消费,不应当要求返还。虽然实践中对恋爱期间男女双方基于结婚目的发生的远超个人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的大额财物赠与通常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考虑双方的家庭收入情况、相处时间的长短、双方的经济往来情况等因素,综合判断赠与一方的赠与目的作出是否应予返还的认定。但需要指出的是,因赠与在实际履行后原则上不允许撤销,恋爱期间给付财物、赠与礼物后反悔要求返还的,很可能得不到支持,故“恋爱需理智,送礼要理性”,避免承担超出自己经济能力的责任。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你好,村委下来收卫生费合不合理,应不应该交 168088人查看

王涛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12345如果举报后一直不处理怎么办 113320人查看

董建春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

有人向我发布了淫秽色情的二维码,这怎么判 56485人查看

高景文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正公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141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