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行车辆与右转车辆相撞的责任划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右转车辆全责的情况
1. 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
- 情形描述: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当信号灯为绿灯允许直行车道车辆通行时,如果右转车辆在右转过程中与直行车辆发生碰撞,右转车辆通常要承担全部责任。
- 法律依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右转车辆应在不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右转。
2. 有右转专用车道和信号灯的路口
- 情形描述:在设有右转专用车道且有右转专用信号灯的路口,如果右转车辆在右转专用信号灯为红灯的情况下右转,与直行车辆发生碰撞,右转车辆全责。
- 法律依据:车辆必须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行驶,违反信号灯指示导致事故发生的车辆需承担责任。
3. 未让行直行车辆先行
- 情形描述: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右转车辆未让直行车辆先行而发生碰撞事故,右转车辆应负全责。
- 法律依据:依据相关法规,在这种路口,转弯的机动车应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二、双方都有责任的情况
路口交通标志、标线不明确或有误导性
- 情形描述:如果路口的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模糊、不清晰或者存在误导驾驶员的情况,导致直行车辆和右转车辆驾驶员对行驶规则产生误解,从而发生碰撞事故,双方可能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 法律依据:交通管理部门有责任确保道路上的交通标志、标线清晰、准确。当标志、标线存在问题时,会影响驾驶员的判断,因此责任不能完全归咎于一方。
三、直行车辆全责的情况
直行车辆闯红灯或违反其他交通规则
- 情形描述:在路口,如果直行车辆闯红灯,而此时右转车辆是按照交通规则正常右转,发生碰撞后,直行车辆将承担全部责任。
- 法律依据:闯红灯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车辆应承担由此引发事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