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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海房产纠纷7天前

您好律师,我房子当时办公证时,办事员多添加一句:我大哥有在该房居住到去世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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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英杰-律师 山东-威海 山东康桥(威海)律师事务所

  • 公证添加居住权的法律效力如何
    公证添加居住权具有法律效力。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当通过公证的方式在房屋上添加居住权时,进一步强化了居住权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首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并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公证虽然不是设立居住权的必经程序,但经过公证的居住权合同,其合法性和真实性的效力会得到强化。公证机构会对居住权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其次,公证添加的居住权具有不可转让性,居住权人只能自己享有对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不能将其转让给他人。同时,居住权一般具有无偿性,居住权人无需向房屋的所有人支付对价。居住权通常具有一定的时间性,可能是长期性甚至终身性。在本案中,大哥被赋予在该房居住到去世的权利,这就体现了居住权的长期性。
    此外,公证添加居住权有助于预防未来可能出现的产权纷争,能够保证居住权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例如,在一些家庭财产分配的情况下,通过公证明确居住权,可以避免因房屋产权变动而导致居住权人失去居住保障。如果没有经过公证,在日后可能会出现当事人对居住权的存在和范围产生争议的情况,而公证后的居住权合同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重要依据。
    总之,公证添加居住权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力,能够为居住权人提供稳定的居住保障,同时也有助于维护房屋产权人和居住权人的合法权益。

    7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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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美英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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