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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刑事辩护7天前

您好,我现在14岁,一个月以前,我和某某出现摩擦,然后我推搡了他一下,他报警了,警察来了以后,让我们自行调解,警察拿了一个类似调解书的东西让我们双方签字按手印,当时调解成功了,警察也没给任何处罚,也没立案,我们也没去派出所,但是警察拿一个小本,记了我的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我监护人的姓名,电话,他问我监护人的身份证号码时,我说不知道,然后警察也没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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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加瑞律师 辽宁-葫芦岛 辽宁光瑞律师事务所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因为您是未成年人,调解签字需要由监护人进行,如果有需要,警察会电话联系你的监护人,不用担心。

    7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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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强奸女儿长达5年,一直在施行,该定什么罪 904113人查看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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