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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北区债权债务1个月前

你好购车收取12160担保服务费并未告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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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润律师 重庆-渝中区 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

  • 您好,根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如果没有提前告知,收取此费用是不合法的,可以考虑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法院起诉维权。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条“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
    第十四条“ 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服务、召回等由供应商承担费用时使用的配件和服务除外。
    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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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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