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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哈尔滨刑事辩护1个月前

你好最近经常有人打电话骚扰我对我人格进行诽谤说我跟他老公怎么的怎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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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燕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北京市京师(哈尔滨)律师事务所

  • 您好,及时报警进行维权。
    骚扰诽谤他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所谓诽谤,必须是公开的对外界散布有损你声誉的言论,以至于对你的名誉造成影响才能成立,而且严重的将构成犯罪即诽谤罪。情节不重的,警方可以进行简单的调解处理,虽然无法最终解决问题,但是会留下报警记录,有需要时可以向公安机关调取作为重要的证据使用。如果情节严重构成诽谤罪,危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报警,公安会立案向法院起诉,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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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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