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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婚姻家庭1个月前

协议离婚房子归女方但没有过户,现在被拍卖,同时又被另一债权人保全,请问拍卖后余款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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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正朝律师 河南-郑州 北京市京悦(郑州)律师事务所

  • 离婚协议与物权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在本案中,虽然离婚协议规定房子归女方,但由于未办理过户手续,物权变动未发生效力,房子仍属于原共有状态或登记的名义所有人。2. 拍卖与债权人保全:房子被拍卖,通常是因为存在未履行的债务,债权人通过法律程序申请强制执行。拍卖所得款项首先用于清偿债务。同时,房子被另一债权人保全,意味着该债权人也对房子主张权利,希望在债务清偿过程中得到优先考虑。3. 拍卖后余款去向:拍卖所得款项首先会用于支付拍卖费用、执行费用等必要开支。剩余款项会根据债权人的保全顺序和债权比例进行分配。如果有多个债权人,且都申请了保全,那么剩余款项会按照法院裁定的清偿顺序进行分配。如果拍卖所得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那么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人可以继续向债务人追偿。推理总结:在本案中,由于房子未办理过户手续,物权变动未发生效力,房子仍属于可被执行的对象。拍卖后余款首先用于支付必要费用,然后按照法院裁定的清偿顺序分配给债权人。如果拍卖所得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人可以继续追偿。关于拍卖后余款去向的具体说明:拍卖所得款项在支付必要费用后,剩余部分将按照法院的执行裁定进行分配。分配顺序通常依据债权人的保全顺序和债权比例确定,具体由执行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裁定。如果女方认为自己在离婚协议中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但这不影响拍卖后余款的分配顺序和原则。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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