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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十三岁,在校与同学发生口角。班主任给对方家长打电话去学校,男家长(喝过酒)直接到班里把正在上课的孩子进行殴打,导致后脑勺肿起一个包,手腕淤青,期间多名老师去拉架,班主任却在旁边看,对此放任不管。事后班主任打电话给我,并未说孩子挨打的事。我已经报警处理,到校后问其班主任情况,班主任称并不情也不知道孩子被打。我现在想要求该学校对该名班主任进行处分或开除,学校称该班主任没有犯实质性错误,只能让班主任赔礼道歉,我该怎么办?另外对打人者,我想起诉,让其赔偿,应该怎么走流程?自己写好诉状递交法院吗?
王慎云律师 山东-济南 山东明湖律师事务所
李成竹律师 浙江-杭州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张志霞律师 山西-太原 山西鼎邦律师事务所
从事律师行业13年,办案经验丰富,具有良好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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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5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在多年的执业中,担任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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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3年起从事法律工作,曾就职于某中外合资财险公司省级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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