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名字和照片,一般情况下可能会面临一些困难。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明确的被告”要求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名字具有重名的可能性,如果仅有名字和照片,可能较难确定具体的被告身份。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尽量完善信息和推进起诉流程:
1. 尝试通过各种途径获取更多对方的信息,如通过共同认识的人、可能了解对方情况的机构或平台等;
2. 向法院申请开具诉前调查令,由律师出面,调取案件的相关信息,对对方的身份情况进行进一步核查;
3. 如果涉及网络侵权等情况,可要求相关平台提供对方的身份信息;
4. 从对方的网络信息中寻找线索,比如对方在社交媒体等平台上可能公布的一些个人信息;
5. 回忆与对方的交往过程,看是否有其他可能涉及对方身份信息的线索。